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认定条件、流程和管理办法等内容,详情如下,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可以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第一章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管理办法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落实国家和省市软件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研发以及使用首版次软件产品,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8部门关于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信发〔〕10号)、《〈关于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财〔〕35号)等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与应用,软件功能可打破封锁与垄断,产品质量可满足行业需求,首次发布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软件产品。不包括:企业研制开发的仅限于自用的软件;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经信局建立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专家库,负责拟(修)定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条件,制定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流程,组织开展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并做好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条件
第四条认定条件。本办法所指首版次软件产品,原则上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市场主体。依法注册,合法经营。
(二)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或突破,国内领先以上。
(三)知识产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申请首版次认定时间距产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时间不得超过2年。
(三)软件功能。首次正式发布处于推广期,可打破封锁与垄断,可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四)质量指标。满足重点行业需求,性能可靠,运行稳定,通过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测评,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四)研发投入。研发单位对该软件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制定了规范的立项计划,累计超过万,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5%。
(六)重点领域。关键基础软件、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兴平台软件和嵌入式软件等软件。
(七)其他。尚未获得任何首版次软件认定或支持。
第三章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程序
第五条认定程序。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主要流程如下:
(一)组织申报。按照企业自愿申请、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市经信局。
(二)专家评审。市经信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组织产品现场评估;由专家组向市经信局推荐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
(三)社会公示。将专家组评审推荐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在市经信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七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项目,由市经信局及时组织调查并予以核实。
(四)认定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由市经信局发文予以公告发布。
第四章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管理监督
第五条管理措施。市经信局为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颁发认定证书(有效期3年),可按程序直接推荐其申报省级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
第六条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首版次认定的单位,将撤销认定,收回已拨付专项资金,并取消其3年内申报市经信局各类专项资金资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七条信息保密。参与认定评审工作的专家如泄漏认定产品的技术秘密、非法占有申请企业的科技成果、出现重大失误且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专家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解释权。本办法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有效期。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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