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年双减政策发布以来,就有很多校外做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咨询这个办学许可证怎么办理,那个时候我们给出的是暂停受理,等待通知,这不,年年初,成都文化艺术类办学许可证终于有文件下发啦!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所称培训机构是指经属地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青少年开展文化艺术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包括音乐类(音乐基础知识教育、声乐类、键盘和管弦乐器类等)舞蹈类(中国舞、街舞、流行舞、芭蕾舞等)美术类(中国画、西画、书法、篆刻、漫画、手工技艺、摄影等)戏剧影视类(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编导等)等培训机构。
本标准不适用于线上培训机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体育舞蹈类培训机构、民办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职业资格认证、生活技能培训、家政服务(含托管看护等非培训性质的市场服务机构。
二、成都文化艺术类办学许可证办理要求简析:
1、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企业或自然人(自然人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政治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2、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言成商务办理的办学许可证
3、机构名称合规合法,由民政部门核准的名称样式一般为“成都(市)+区/县”或“区(市)县”行政区划名称、字号、学校(或中心)组成;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样式一般由“成都(市)+区/县”或“区(市)县”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组成;
4、校长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不能兼任其他培训机构校长;
5、教学场地需具有商用产权,且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合法、独立使用,布局合理,采光、照明、通风给排水良好,符合规划、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并依法通过房屋安全鉴定(取得产权证后未改扩建且房屋使用年限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2/3的免鉴定)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或消防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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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办理要求有很多,比如师资人员要求、场地面积要求等等,但由于每个地区的要求会有小变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有需要办理成都文化艺术类办学许可证的朋友可私信小编留下联系方式进行多方位了解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