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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克思液压IPO违法违规收警示函保荐机构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9日讯证监会网站日前公布的《关于对赛克思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赛克思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12月20日向证监会提交首发申请,年8月22日撤回申请。经查,证监会发现赛克思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未如实反映和披露成本费用等信息的违法违规事项。

公司年至年由实际控制人体外代垫公司设备采购预付款.89万元、成本费用.38万元;以其他单据支付董监高薪酬.28万元。公司提交的申报财务报表及招股说明书未如实反映和披露上述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所述行为。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赛克思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赛克思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4月22日,注册资本万元。公司大股东为宁波明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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