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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规划﹝﹞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10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2月28日

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总体方案

成都作为西部地区超大城市,生态本底良好、发展活力强劲,在公园城市建设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形成了初步成果,具备进一步深化示范的坚实基础和独特优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现就支持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探索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实践和超大特大城市转型发展新路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城市发展全过程,充分彰显生态产品价值,推动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促进城市风貌与公园形态交织相融,着力厚植绿色生态本底、塑造公园城市优美形态,着力创造宜居美好生活、增进公园城市民生福祉,着力营造宜业优良环境、激发公园城市经济活力,着力健全现代治理体系、增强公园城市治理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相结合,打造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

(二)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统筹生态、生活、经济、安全需要,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发展潜力,促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强化规划先行,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聚焦重点、创新突破。突出公园城市的本质内涵和建设要求,聚焦厚植绿色生态本底、促进城市宜居宜业、健全现代治理体系等重点任务,探索创新、先行示范,积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顺应国情实际、树立国际视野,根据成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特点,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公园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模式。

——稳妥有序、防范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稳妥把握建设时序、节奏、步骤,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严守耕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发展定位。

——城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示范区。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将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充分挖掘释放生态产品价值,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使城市在大自然中有机生长,率先塑造城园相融、蓝绿交织的优美格局。

——城市人民宜居宜业的示范区。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提供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人尽其才的就业创业机会,使城市发展更有温度、人民生活更有质感、城乡融合更为深入,率先打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幸福家园。

——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示范区。践行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的理念,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手段,全面提升安全韧性水平和抵御冲击能力,使城市治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率先探索符合超大特大城市特点和发展规律的治理路径。

(四)发展目标。

到年,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深度融合,蓝绿空间稳步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步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历史文化名城特征更加彰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地段、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各类文化遗产更好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安全性大幅提升,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全面完成,防洪排涝能力显著增强。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养老育幼、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更趋普惠共享,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城区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基本建成。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能级明显提升,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高,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市治理体系更为健全,城市实现瘦身健体,社会治理明显改善,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初步建立。

到年,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园中建城、城中有园、推窗见绿、出门见园的公园城市形态充分彰显,生态空间与生产生活空间衔接融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全面形成,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成熟定型,人民普遍享有安居乐业的幸福美好生活,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全面建成。

二、厚植绿色生态本底,塑造公园城市优美形态

着眼构建城市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公园体系、生态系统、环境品质、风貌形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五)构建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融合格局。依托龙门山、龙泉山“两山”和岷江、沱江“两水”生态骨架,推动龙泉山东翼加快发展,完善“一山连两翼”空间总体布局,使城市成为“大公园”。科学编制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科学划定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并将其作为最重要的刚性控制线,保护成都平原良田沃土,布局发展大地自然景观。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保护范围及功能分区。划定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创新城市规划理念,有序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严格控制撤县(市)设区、撤县设市,培育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交通便利、生活宜居的郊区新城,推动周边县级市、县城及特大镇发展成为卫星城,促进组团式发展。完善城市内部空间布局,调整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比例,促进工业区、商务区、文教区、生活区及交通枢纽衔接嵌套,推动城市内部绿地水系与外围生态用地及耕地有机连接,适度增加战略留白,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四川省、成都市、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四川省、成都市贯彻落实,不再列出)

(六)建立蓝绿交织公园体系。描绘“绿满蓉城、水润天府”图景,建立万园相连、布局均衡、功能完善、全龄友好的全域公园体系。建设灵秀峻美的山水公园,依托龙门山、龙泉山建设城市生态绿地系统,推进多维度全域增绿,建设以“锦城绿环”和“锦江绿轴”为主体的城市绿道体系,完善休闲游憩和体育健身等功能,为城市戴上“绿色项链”;依托岷江、沱江建设城市生态蓝网系统,强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流互济、水系连通,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提高水网密度,打造功能复合的亲水滨水空间。统筹建设各类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均衡布局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推动体育公园绿色空间与健身设施有机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林草局等负责)

(七)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系统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育秀美山林,夯实龙门山生态屏障功能和龙泉山“城市绿心”功能,加强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建设美丽河湖,推进岷江、沱江水系综合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清淤疏浚、自然净化、生态扩容,在主要河流城镇段两侧划定绿化控制带。守护动物栖息家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中小型栖息地和生物迁徙廊道系统,建设相关领域科研平台,持续开展大熊猫等濒危易危哺乳动物保护科学研究。(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林草局等负责)

(八)挖掘释放生态产品价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形成目录清单。构建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建立反映保护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方法、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资源方与投资方高效对接,引入市场主体发展生态产品精深加工、生态旅游开发、环境敏感型产业,探索用能权、用水权等权益交易机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水利部、林草局、统计局等负责)

(九)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打造水清、天蓝、土净、无废的美丽蓉城。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尽快解决雨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强化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集中焚烧处理,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逐步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健全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加强塑料污染、环境噪声、扬尘污染治理。(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十)塑造公园城市特色风貌。优化城市设计,传承“花重锦官城”意象,提高城市风貌整体性、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统筹协调新老城区形态风格,在老城区注重传承几千年文化历史沿革,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活化复兴特色街区,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大规模迁移砍伐老树;在新城区促进地形地貌、传统风貌与现代美学相融合,严禁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统筹塑造地上地下风貌,推行分层开发和立体开发,增加景观节点和开敞空间,推进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廊入地。寓建筑于公园场景,控制适宜的建筑体量和高度,塑造天际线和观山观水景观视域廊道,呈现“窗含西岭千秋雪”美景。丰富城市色彩体系,推进屋顶、墙体、道路、驳岸等绿化美化,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三、创造宜居美好生活,增进公园城市民生福祉

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推动公共资源科学配置和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为人民群众打造更为便捷、更有品质、更加幸福的生活家园。

(十一)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逐步放开在城市稳定就业和居住(含租赁)3年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及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卫生健康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二)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树立简约适度、节能环保的生活理念。引导绿色出行,鼓励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出行方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鼓励绿色消费,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和环保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建立居民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照明,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生态环境部等负责)

(十三)增强养老托育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日间照料和助餐助洁助行等服务。增强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扶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养老机构。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能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政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十四)提供优质医疗教育服务。医院等医疗资源,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医院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医院和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医师区域注册和多机构执业,发展医疗联合体。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发展高质量本科教育。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全面改善县中办学条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增强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促进人口集中流入地学校扩容增位。(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负责)

(十五)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推进职住平衡为基本原则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将城镇新增经营性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占比保持在合理水平,提供舒适可负担住房,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培育城镇住房租赁市场,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保障承租人及出租人合法权益。做好公租房保障,面向城镇住房紧张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加快发展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扩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负责)

(十六)建设品质化现代社区。以满足社区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和品质消费需求为目标,建设功能完善、业态齐全、居商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进居住社区补短板,提供养老、托育、医疗、体育、助残等公共服务,发展符合居民家政、休闲、社交、购物等需求的社区商业,引导社区物业延伸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探索发展完整社区和智慧社区等。完善老旧小区及周边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探索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七)提升文化旅游魅力。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保护、创新性发展,营造诗意栖居气息,建设彰显天府文化和蜀风雅韵的世界文化名城。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擦亮本土特色文化主题,发展文化创意、体育赛事、会展经济。发展遗产保护观光、休闲度假、民宿经济等旅游产业,壮大乡村旅游和全域旅游,健全旅游设施和集散体系。发挥文化交流在对外开放中的先导作用,建设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外交部等负责)

四、营造宜业优良环境,激发公园城市经济活力

围绕增强城市内生增长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壮大优势产业、鼓励创新创业、促进充分就业相统一,使人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

(十八)营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信息变更、银行开户等便利度,清理在市场准入方面对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环评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后由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推进工程建设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推行企业开办和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缩减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建设内畅外联、四向拓展、综合立体的国际国内开放通道,发展高水平开放平台,强化“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功能,打造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负责)

(十九)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方式。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水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电代煤,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工业和交通等领域节能低碳转型,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新能源化、清洁化,布局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等负责)

(二十)发展彰显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及卫星城合理分布。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增强根植性、核心竞争力、区域带动力,引导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做精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推动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增强对实体经济和“一带一路”金融服务功能。发展壮大多元消费业态,坚持高端化与大众化并重、快节奏与慢生活兼具,提高商业繁荣度、消费舒适度、国际美誉度,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负责)

(二十一)推进活力迸发的创新创业。依托西部(成都)科学城攻关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推动共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形成服务战略大后方建设的创新策源地。推动共建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统筹布局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增强中试验证、成果转化、应用示范能力。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向纵深发展,建设以双创示范基地为引领、孵化器加速器等为组成的创业载体,发布城市机会清单,推动科研平台和数据向企业开放,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需求。(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二十二)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为劳动者和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就业公共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精准专业服务。稳定扩大就业容量,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增加政府购买基层教育医疗和专业化社会服务规模,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十三)建设人才集聚高地。培养引进用好高水平人才,促进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成长、集聚、发挥作用,营造开放包容、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造就更多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学生。推行与科技任务、项目招商等相结合的引才模式,完善外籍人才停居留政策,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中央组织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移民局等负责)

五、健全现代治理体系,增强公园城市治理效能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各方力量,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城市治理体系,为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提供保障。

(二十四)增强抵御冲击和安全韧性能力。建立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制度,系统排查灾害风险隐患,健全灾害监测体系,提高预警预报水平。提升市政管网安全性,全面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供排水等其他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坚持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优化流域防洪工程布局,健全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确保老城区雨停后能够及时排干积水,新城区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采取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开展既有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加强公共建筑消防设施安全保障。增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和疾控中心。创新超大城市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完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生命线备用设施。(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应急部等负责)

(二十五)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向基层下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完善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制度,探索党建引领的社区发展治理与社会综合治理“双线融合”机制。增强街道(乡镇)行政执行和为民服务能力,有效承接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等事项。推进居(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民生实事民主协商,优化网格化管理服务。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建立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畅通和规范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民政部、公安部、信访局等负责)

(二十六)构筑智慧化治理新图景。适应数字技术融入社会运行新趋势,建设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城市数据大脑”,增强城市整体运行管理、决策辅助、应急处置能力。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等物联网应用、智能化改造。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供工商、税务、证照证明、行政许可等线上办事便利。推行公共服务一网通享,促进学校、医院、养老院、图书馆等资源数字化。推行社会诉求一键回应,健全接诉即办、联动督办的全方位响应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负责)

(二十七)建立集约化的土地利用机制。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增量安排与消化存量挂钩,严格建设用地标准控制,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市场供应体系,提高低效工业用地土地利用率和单位用地面积产出率,建设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动建设用地地表、地下、地上分设使用权。(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十八)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夯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促进民间投资。推动政府投资等资金重点投向市政公用、公共服务、环境治理、产业配套等公共领域项目,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预算管理制度,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理确定城市公用事业价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创新城市投资运营模式,推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模式,加强片区综合开发,提高收支平衡水平,促进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民生福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负责)

六、实施保障

(二十九)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示范区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根本保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十)完善实施机制。四川省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督促做好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成都市要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引导社会力量,确保示范任务落实落地,探索建立健全公园城市建设细则、标准、地方性法规,强化依法治理。重要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按程序报批。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四川省协调配合,在公园城市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支持成都市先行先试,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要素供给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统筹指导,适时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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