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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四方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电话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有序做好政务服务工作,自年11月30日起,四方台区政务服务大厅将实行电话预约办理业务(未经提前预约,暂不提供现场即来即办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倡议广大办事群众采取“非急缓办、急事网办、必办约办”方式办理各类事项,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具体咨询电话、网址等附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约办理范围

1.因时间要求,无法推迟的紧急事项。

2.需要面审、面签的较复杂事项。

3.不能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事项。

4.其他因极特殊原因需要预约服务的事项。

二、预约办理要求

办事群众和企业需要预约服务的,请在前一天16:30之前拨打预约电话进行预约(电话附后),并务必提前与工作人员了解清楚所需携带的相关要件。在预约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到窗口进行“一对一”办理。

办理预约业务时,请遵守“六个务必”规定:

1.请务必按照预约时间到达办事大厅。

2.请务必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请务必在进厅前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手部消毒。

4.请务必接受体温检测(如体温大于37℃或有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请自觉到发热门诊就医。如检测发现问题将立即进行隔离并报区疫情防控部门处理)。

5.请务必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信息核实,扫描健康码、行程码进行核验。

6.请务必在进入大厅后,按照导办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等候,按工作人员提示或语音叫号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在办理业务期间请自觉与窗口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保持2米以上距离,有序办理、即办即走,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努力!

四方台区各相关单位咨询电话

业务办理预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方台分局:,

医疗局:

民政局:,

就业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国家税务局四方台分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社保局:,

综合窗口:

残联:,

供电: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须知

为确保您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安全便捷办理相关事项,建议采取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如有问题请拨打相关业务窗口电话咨询)。

电脑端及移动端用户可登录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政务服务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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