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所需条件:
1.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丰台区产业发展规划,主营业务不属于北京市禁止和限制的产业范围;
2.注册成立满1年,法人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万元及以上;
3.税务登记地在丰台区,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4.近一年纳税不低于10万元、近三年累计纳税不低于30万元或近三年每个自然年度合法用工人数不少于30人。
所需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诚信声明(加盖单位盖公章、法人或负责人手签字);
3.单位业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资质相关证书需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5.以单位近一年纳税不低于10万元或近三年累计纳税不低于30万申请的:提供单位近一年或近三年纳税证明:《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6.纳税不足,以近三年每个自然年度合法用工人数不少于30人申请的:提供单位近一年或近三年纳税证明:《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近三年每年30人以上员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7.若法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到实缴资本信息,需提供法人企业近一年验资报告。
个人:
所需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学历:本科+学士(含)以上学位、本科和+中级职称、大专+中级职称;
3.应税收入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1.2倍(目前是);
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
3、应税收入材料(单位财务系统截图”盖公章“)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5、诚信声明
6、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7、结婚证
8、如随往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续签:
所需材料:
诚信声明
劳动合同
近三年的应税收入材料:单位财务系统截图或(个人申报收入和完税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聘用单位变更:
所需材料:
特别说明:持证人离职,原用人单位应在持证人离职之日起60日内在系统中与该员工解除关联(离职日期以离职证明记载或劳动合同期满当日为准,并与社保缴费记录相一致)。解除关联后,证件处于挂起状态,此期间证件是否影响使用,请咨询各用证部门。新用人单位应符合丰台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权限条件,并在持证人证件有效期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经主管部门核准后,证件恢复正常状态。
1.离职证明
2.劳动合同
3.诚信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