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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印发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

集微网消息,12月10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市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要健全产业公共服务能力、构建核心技术竞争能力、强化市场牵引发展能力。

健全产业公共服务能力

补齐产业公共服务体系。依托传感器产业上下游企业、协会和研究机构,建设智能传感器元器件测试评估和科学仪器整机组装测试平台、软件操作控制和实时处理算法验证平台、咨询评估和信息服务平台、新产品适配应用平台,形成较为完备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鼓励专业园区建设。支持通过完善生产厂房、动力厂房、办公楼、变电站、原材料仓库、危化品仓库、大宗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打造智能传感制造专业产业园区,可按园区运营服务收入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加强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推动MEMS中试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对大中小企业提供阶梯式服务价格,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折扣价格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本地智能传感器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支持专业园区为入园的中小企业提供配套成体系专业化公共服务。同步引导企业利用本地MEMS中试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新产品开发,对企业在本地平台产生的一次性工程费(NRE费用)按照最高30%、不超过万的标准予以补助。

构建核心技术竞争能力

积极承担国家战略任务。鼓励有关单位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开展的智能传感器领域重大项目。根据国拨资金拨付情况给予不超过1:1的资金配套,国拨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二分之一。

争取自主解决“卡脖子”问题。对相关企业或机构开展智能传感器及EDA设计仿真工具、核心材料、先进工艺、关键设备等技术研发和产品攻关,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填补国内核心技术空白,能够解决智能传感器产业“卡脖子”问题,且未获得国家资金的重点项目,根据企业自筹资金投入情况,可分阶段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的资助,资助总额最高1亿元。

鼓励开展车规级、工业级认证。鼓励智能传感器相关企业开展包括并不限于AEC-Q(IC)、(分立器件)、(光电分立器件)、(传感器)、(多芯片组件)、(被动组件)可靠度标准、ISO/TS、ISO体系的培训与认证,按照培训和认证费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最多补贴两年,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万元。

强化市场牵引发展能力

助力建设精密仪器产业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结合光明科学城建设规划和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行动计划,通过大科学装置建设需求、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需求等,加快突破一批精密仪器设备所需高端传感器产品。面向国内外领先机构,引进精密仪器产业中机械设计、工艺开发、精密制造、管理规范等方面所需的技术、设备、人才,同步提升精密仪器、传感器的制造能力和产品能力,打造精密仪器产业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

鼓励下游应用企业牵头开展联合攻关。采取联合申报、事后资助方式,鼓励符合一定条件的传感器应用企业结合自身需要,联合研发企业,在深研发智能传感器产品(含芯片、模组等)。对单颗年度采购额(或销售额)超过万元的芯片(含SoC、SiP等形态的芯片)、或单款年度采购额(或销售额)超过万元的智能传感器模组,按照企业年度采购额(或销售额)10%的一次性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0万元。

支持设立产业基金支持产业发展。设立智能传感器产业基金,通过基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资源,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聚集,积极帮助智能传感器企业对接业务资源、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管理水平、重塑发展战略,带动智能传感器产业链上下游共振式发展。(校对/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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