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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答疑印花税税务处理的10问10答

问题1

提供涉税服务咨询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不缴纳,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铂略答

此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号)二、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

(一)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三)其他专业项目。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问题2

购入无形资产(软件)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铂略答

如果购买软件是购买的商品(按照13%取得发票)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如果是购买软件所有权的无形资产(开票按照6%)应该按照财产转移数据缴纳印花税。

问题3

我公司与客户签订了几份货运代理合同,属于只收取代理费,并开具代理费用发票的类型。这一类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铂略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因此,企业签订的运输代理合同不属于上述文件列举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涉及缴纳印花税。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应当准确区分交通运输与货运代理: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若以货运代理为名,实则交通运输业务,则不仅需要依法纳税,且有逃避纳税义务之嫌。

问题4

我们公司和银行签订了一个滚动授信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0-万,在合同金额内可以任意的借款和还款,为期6个月。我们在1月份借了万,2月份又借万,3月份还了万,4月份还了万,5月份借了万,6月份没借,7月份和银行把合同展期了6个月。1-7月份的印花税如何缴纳呢?

铂略答

应当按授信的最高限额万元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借款合同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文件)

七、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第30号)

二、关于对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

因此,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问题5

股东变更合同书立地,各方需要缴纳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地如何确定,比如企业在A地,出让股东在外国,受让股东在广东,在哪里缴纳?

铂略答

股权转让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领受时贴花。股权转让合同印花税纳税地点应为合同书立地,合同书立地亦指合同签订地。凡书面合同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问题所涉及的情形,受让方股东应当在其注册地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区税务局〔89〕税二〔12〕字第10号)规定,合同书立地亦指合同签订地。凡书面合同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新地税函〔〕76号)*9条规定,各类应税合同印花税纳税地点为签定合同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个人的为住所所在地),即各地地方税务机关只负责征缴本辖区内纳税人所持应税合同应纳的印花税。实行代扣代缴印花税办法的除外。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地区施工的建安企业印花税纳税地点的批复》(闽地税函〔〕83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因此,除特殊规定以外,建安企业印花税应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的所在地贴花。企业如未按规定贴花的,税务机关可按有关规定处理。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缴纳印花税地点的通知》(闽地税函〔〕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国家税务总局未做明确规定前,我省范围内实行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所应缴纳的印花税,由企业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征收。企业外出经营时,应出具主管地税机关确认的《印花税核定通知书》;对不能出具《印花税核定通知书》或不属于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外出经营地地税机关可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问题6

企业收到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方式入股,需要像货币资金入股一样缴纳印花税吗?

铂略答

这里可能涉及两道印花税。

一、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方式入股,会导致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增加,需要按照“资金账簿”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50号):自年5月1日起,对(接受投资公司)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二、还有一道可能涉及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即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需要办理产权权属转移手续的,也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问题7

小规模种子购销公司免收印花税吗?

铂略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81号)第四条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因此,除上述文件中提及的单位与农民签订的粮食购销合同外,其它单位签订的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问题8

个人销售住房是否可以免印花税?

铂略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

财税〔〕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问题9

一般企业印花税怎么交?一般之前按开发票收入去交?

铂略答

印花税征收方式有二:

(一)如果您公司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依应纳税凭证(合同、协议等)据实计算,则印花税计税依据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无关;您的合同协议签订多少金额,就是多少计税依据。发生业务如果没有签订合同,那就不用缴纳印花税。

(二)如果您公司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依账面发生金额核定计算,则不考虑某笔销售、采购是否签订合同,而是按照核定比例一并计算。比如某地核定办法规定,《购销(包括购、销两个环节)合同》印花税按照销售收入%确定计税依据(而不另行计算采购金额)。

按照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题10

后期装订的年的账簿是否要贴花?年54号文件如何理解?

铂略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50号):自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您的年账簿原本应当在年初书立完成,因此不适用“财税〔〕50号”优惠,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声明:

本文档中所含数据乃一般性信息而非全面的说明。在做出任何可能影响自身的财务或业务决策或采取相关行动前,请咨询您的铂略专属咨询顾问或其他服务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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