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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都喜欢用咨询费来进行税前列支,其

税筹问题千千万,《懂税帝》为你找答案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许扣除费用。可以看出要降低企业所得税可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降低适用税率。降低应纳税额可以降低收入总额或者提高准许扣除费用,适用税率一般都是25%,降低适用税率就是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像西部大开发政策、高新技术产业等等。

很多企业缺少成本,为了降低所得税,很多就会选择用咨询费来入账,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以为咨询费是可以进行税前列支的,并且不好稽查,因为有时候一个电话就可以将业务搞定。但现在对于咨询费的稽查是非常严格的,不但会对咨询费入账的企业进行稽查,还会对提供咨询服务的企业进行稽查。

其实企业缺少成本,完全可以将缺少成本的业务分离出来,用可以核定征收的企业来解决缺少的成本业务,这样企业不缺少成本,也就不用去找咨询费入账了。具体操作就是现在有核定征收的地方成立个体户,个体户先去进行无票支出业务,然后再与企业进行业务往来,这样就解决了企业缺少的成本问题。

小编了解到的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个税0.6%-1.2%(行业不同,核定的税率不同,批发零售业核定0.6%,服务业核定1.2%),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综合税率0.6%-1.2%。一个个体户可以解决万的成本问题,如果超过万,那么就成立多家就行。比如企业缺少万的成本,需要缴纳的万的所得税,而核定征收后,只需要缴纳3万的个税,这样可以合理地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企业解决成本问题时,除非缺少成本的业务真实是进行咨询,并且有相应的证据链,否则就不要用咨询费入账。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不需要实体入驻,只需要保证业务真实,一定不要转移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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