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52号)要求,认证咨询机构审批项目被取消。审批制度退出后,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进行有效调节同时,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更为凸显。年4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二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认证咨询机构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机制实施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并颁布实施。
《规则》从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咨询人员两个层面规范从业要求,鼓励认证咨询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守信用、重承诺,强化自律管理,提供规范、优质的咨询服务。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重执业操守,行社会责任,维护行业声誉,提升行业竞争力和社会价值。
按照《规范》要求,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咨询专业委员会起草了《认证咨询机构自愿性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办法》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使认证咨询机构的信息向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转变。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不良信息公开,业绩情况公开。同时,《办法》实施过程中将同时借助地方认证认可协会的行业作用和地域优势,与认证咨询机构共同推荐自愿性备案管理工作。
通知全文:
关于发布《认证咨询机构自愿性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认证培训机构:
《认证咨询机构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机制实施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已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二届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按照《规范》要求,协会认证咨询专业委员会起草了《认证咨询机构自愿性备案管理办法》,并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各认证咨询机构照此执行。
协会网站新增认证咨询机构自愿性备案模块,将于年1月15日正式运行,接受认证咨询机构自愿性备案。为规范自愿性备案操作,备案信息需经核实,核实后分配认证咨询机构自愿性备案权限。协会会员的认证咨询机构由协会组织核实信息后,直接参与自愿性备案,其他认证咨询机构由地方认证认可协会核实信息后推荐参加自愿性备案;未设立地方认证认可协会地区的认证咨询机构可以直接向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提出申请,经协会委托地方监管单位对备案信息核实后,同意参与自愿性备案。
自年1月15日起,协会接收认证咨询机构的纸质备案申请文件,请各相关认证咨询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事宜并及时反馈相关问题。
联系人:袁长忠
-电子邮箱:yuancz
cca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