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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丨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能否落户成都人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是否必须要法人单位从事与技能工种相匹配才能办理?”

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询问成都技能人才落户的相关政策。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近日联系该留言网友何先生了解到,他上学时学习了钳工和维修电工相关专业,并考取拿到了中级钳工和中级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年多前,何先生从外省回到家乡省会成都工作,目前在成都一家贸易有限公司工作,并于两月多前在该公司购买了本地社保。他想了解,这种情况能否申请技能人才落户成都?自己现在从事批发相关工作,是否必须要在现在的工作单位从事与持有证书相关的工作才能办理?

对此,成都市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近日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回复表示,经查,何先生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主要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等,但该单位未开展与其资格证书相关的零部件加工以及电力相关的主营业务,不具备设置电工及钳工岗位的条件。加之何先生在其单位连续工作仅满2月(即现单位为其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满2月),也与技能人才来蓉入户认证政策条件“现同一家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不符。鉴于这两点,该中心不予受理。

是否必须从事与技能工种相匹配工作?

还有网友咨询,自己有公共营养师资格证,购买成都社保快5年了,有单位推荐函却被告知不满足要求,想咨询为何不满足相关要求。

对此成都市技能人才服务中心回复表示,经查,该网友持有中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公共营养师是指从事人群膳食状况的评价与指导、营养和食品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共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网友所在工作单位为成都某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生产硬胶囊剂、片剂、片剂(抗肿瘤类)、小容量注射剂,颗粒剂等;生物及化学技术咨询;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医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技术进出口等。从单位经营范围分析,并通过调查,该单位未开展与公共营养师有关的经营活动,不应设立公共营养师技能岗位。鉴于此,该中心不予受理。

成都市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还回复表示,《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操作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技能人才来蓉入户政策是为成都产业发展新政而配套出台的,是对通过技能为成都产业发展作出一定(2年)贡献的外来技能人才享受的一项政策福利,而非开辟一条“只要考取一个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就能投机落户成都”的通道。

不同公司的连续社保能否累加?

针对技能人才入户政策,还有网友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咨询表示,自己现在的社保由成都武侯区的公司A调整到其在双流区的分公司B,目前在B公司的社保年限不够2年,是否可以累积母公司A的年限?自己目前持有的是在上海市考试获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不知是否满足相关规定?

对此,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回复表示,经该区人社局调查,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社保不能累积母公司A的年限;关于持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先登录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网站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对个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查询验证。

|相关政策|

成都市人社局在问政四川平台回复表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通过技能人才落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在现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查核成都市社保为准,或者,提供四川省近2年社保清单,且须加盖省社保经办机构鲜章)

■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非成都市行政区域户口。

■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现所在单位推荐。(如单位用工是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须由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共同推荐)。

具体的申请流程网友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门户网站,可详细查看具体申请流程。是否符合技能人才落户,可按相关流程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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