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的温馨提示:天津广大退休人员须在年5月31日前,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如6月底仍没有取得待遇资格信息,可能影响养老待遇发放。
尊敬的老同志:
您好!
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退休人员的养命钱,维护好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是广大退休人员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共同责任。
市社保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最大努力方便广大退休老同志,坚持以多渠道、多部门共享信息比对为主,以自助认证、预约上门服务等为辅,年度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率已接近90%。
您或亲属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个人权益-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查询本人目前认证情况,如未认证请于年5月31日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