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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项目管理系统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信政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开发与实施服务。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项目背景

XX市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局负责全市政务项目的规划与审批,包括市政发展规划、信息化项目申报、审批、建设及管理工作,统筹全市自然资源一体化平台软硬件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市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为加强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投资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目前XX市缺少相应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管理和监督工作大部分为手工、线下处理,导致信息沟通不畅,事务处理效能较低,存在管控体系不完善、信息化支撑不足等问题,急需建设XX市项目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我市信息化项目的质量管控,提高我市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水平。

三、总体建设目标

本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如下:

1.实现项目全过程电子化管理:支撑信息化项目从计划预算编制、方案上报、采购实施到验收等环节的业务管理工作,形成完整的项目资料库,实现对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的电子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2.加强财政投资信息化资金分配合理化,以业务梳理和信息化规划为依据,协助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科学审核。

3.提升政务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协助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实施规范和质量控制,进一步提升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水平。

4.加强业务协作:建立政数局与建设单位互动的桥梁,加强信息化主管部门内部、以及与各项目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升协作效率。

5.加强数据汇总和分析:形成项目业务数据并提供多元化的数据查询和利用支持,辅助领导层的分析决策。

四、系统结构

1.系统建设原则

本项目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包容性和可扩展性原则

平台具有较好的可扩展性和包容性。平台的可扩展性包括能接纳已有系统和在今后系统软硬件扩展时,能有效扩展。在应用需求变化时,能容易地加以调整。系统易于扩充升级,既能满足当前业务的需求,又为今后的扩充留有空间。

(二)实时性原则

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发展给人们提供了巨大的活动空间,也节约了大量的资源。整个系统平台基于网络来开发,通过网络实时传递信息和进行相关处理。

(三)标准性原则

数据库的设计和程序的编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来进行,项目的文档严格按照标准来编制,标准化的设计与开发可以保证系统实施的成功。

(四)开放性原则

系统设计具备开放性,可以实现与其它系统的兼容,并提供标准的数据接口。

(五)经济性原则

系统的建设在实用的基础上做到最经济,运用价值工程方法,对整个系统进行最优化配置,做到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成效。

(六)安全性原则

保证网络环境下数据的安全,防止病毒入侵、非法访问、恶意更改毁坏,采取完备的数据保护和备份机制。为了防止非授权用户的非法入侵和授权用户的越权使用,系统应进行各种级别的权限控制,并具备审核功能,自动记录用户访问的情况和操作过程,以备日后查询。

(七)先进性原则

信息技术发展非常之快,软硬件更新换代迅速,系统的设计具有超前性,充分考虑技术的发展趋势。同时在系统设计中还充分考虑系统的发展和升级,使系统具有较强的扩展能力,处于应用系统技术领先地位。

(八)高效性和可靠性原则

在系统设计、开发和应用时,应从系统结构、技术措施、软硬件平台、技术服务和维护响应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确保系统较高的性能,综合考虑确保系统应用中最低的故障率,确保系统的稳定性。

(九)一体化规划和设计原则

新建设各个应用系统之间、以及与目前需要兼容的系统之间,应该体现整体性,体现一定的规划高度。

(十)保护投资原则

项目建设应坚持以保护已有投资为基本原则。在基础架构方面的设施,能够最大程度地利用现有的资源,避免不必要的投资。

2.项目框架设计

系统运行在B/S架构体系方式下,按三层结构模式应用系统进行划分层次,如下图所示:

系统架构设计

(1)门户层:用户通过Web端访问项目申报门户及登录系统,支撑用户包括申报部门、第三方机构及政数局的相关业务和管理人员。

(2)应用层:应用层是本平台具体的应用系统,包括业务梳理子系统、项目立项管理子系统、项目变更管理子系统、项目验收管理子系统、IT资产管理子系统、项目实施管理子系统、项目绩效管理子系统、监理评价管理子系统、系统基础支撑子系统和外部系统集成等。应用层实现了具体的业务应用。

(3)数据层:本项目所有应用将基于数据层汇集的数据业务域进行业务操作和管理,所有数据最终按照主题进行分类,形成政务业务梳理库、政务应用规划库、政务资产信息库、电子政务项目库、机构用户库等多个库,为业务分析和决策提供基础来源。

(4)基础层:本平台运行在政务云平台中,所有服务器、存储、网络均使用云平台资源。

3.硬件系统架构设计

本项目部署环境由采购人提供。硬件系统架构和网络拓扑设计如下:

五、建设内容要求

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如下:

1.项目管理门户子系统要求

要求包括申报门户、管理门户。

1.1申报门户

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后,将进入申报门户首页,可直观查看本单位当前已立项项目数量、有多少项目正在实施、已验收项目数量以及累计信息化建设资金等汇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台、通知公告、下载专区、政策规范、流程介绍、快捷菜单等功能市域。

1.2管理门户

管理部门用户登录系统后,将进入管理门户首页,可直观查看全市当前已立项项目数量、有多少项目正在实施、已验收项目数量以及累计信息化建设资金等汇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台、项目查询、统计报表、业务处理等功能市域。

2.基础库管理子系统要求

2.1计划库

即在计划阶段,经各建设单位申报、上级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后的项目及预算将纳入计划项目库进行管理。计划外项目不进入计划项目库。

可批量导出计划项目信息;

可批量导入和更新计划阶段审批结果数据。

可删除、编辑计划项目信息。

可查询计划项目详情信息。

2.2预立项库

预立项项目库即各建设单位通过报送方案,并经过政数局评审最终拟立项的项目清单。对于计划内项目,只有进入年度计划项目库的项目才可能进入预立项项目库。

可批量导入和更新方案审批结果数据。

可按权限删除、编辑立项项目信息。比如修改审批意见及预算。

2.3立项库

即经过财政部门最终审批立项的项目。立项项目库以列表显示年度、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类型、立项概算等信息。

对于立项项目库中的项目,可申请项目备案或项目变更。

可查询立项项目信息,包括方案申报、评审过程、审核结果等。

可按年度、按单位导出立项项目信息;

可查询立项项目完整的信息视图。

2.4备案库

备案项目库是指各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后,根据审核意见或者实际情况,调整后的项目方案,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进入备案项目库。后续将以备案项目作为招标、实施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可批量导出备案项目信息。

可查看备案项目详情。

2.5验收库

即完成验收的项目将进入验收项目库。可批量导出验收项目信息。

2.6第三方机构库

即对经过招标或遴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比如测评单位、符合性审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信息登记和管理,包括单位基本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7建设单位库

即对全市需要使用财政投资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政府机关单位、镇街信息的管理,支持按单位层级进行管理。

可管理单位基本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关联的上下级单位等。

可以单位维度,查看单位所有的项目相关信息。

2.8专家库

专家库主要由专家库管理员负责专家管理、抽取通知、考核评价。

2.8.1专家管理

系统提供在线的专家注册登记和审核,专家状态维护、请假、退库等管理功能。

1.专家入库申请

系统为专家的登记注册提供网上注册功能,专家通过网上注册功能先提交注册资料。

在线注册采用向导的形式引导专家注册,专家完成资料填写和验证后,即可提交申请,等待后台审核。

2.入库审核

专家完成个人资料的登记并提交审核后,专家库管理员即可在专家库管理界面中查阅到该审核申请,审核需要与专家提交的纸质资料同步审核,即专家库管理员需要在接收到专家注册资质资料的时候再进行审核操作。

在专家库管理员审核完成后,系统将通过短信将审核的结果发送给专家。

3.专家状态管理

对于库中的专家,可进行后台直接登记录入专家信息,对特定专家账号进行“启用”“禁用”等操作。

可批量导出专家清单。

4.管理后台添加专家信息

除了专家自主从外网注册申请入库的途径外,系统还提供了在后台,由专家库管理员或授权用户录入专家信息功能。

5.专家请假

专家通过请假申请可申请指定时间范围内暂停参与评审任务,即使在请假范围内有即将需要评审的项目也可申请请假,申请请假后的专家需要在专家抽取和通知系统中自动屏蔽,不再抽取该专家作为评审专家。

如果该专家有待评审项目,在专家请假后,系统需要自动告知专家抽取和通知模块,以便于程序抽取补充专家。

6.专家退库

专家通过退库申请可向专家库管理人员提交退库申请,并注明退库的原因,经管理人员的核准后,完成退库操作。一旦退库成功,专家将无法再参与抽取和评审活动。

2.8.2专家抽取管理

专家抽取通知模块为项目提供评审专家的随机抽取服务,主要由专家抽取申请、专家随机抽取组成。

专家抽取采用随机无人干预的模式进行,抽取的模式由专家抽取申请中提交的抽取规则决定,抽取的规则需要支持多种回避方式、支持抽取多个行业的专家、支持项目对不同专家数量的要求、支持专家数量不足或专家请假时的自动补抽。

1.抽取规则管理

抽取规则管理是为专家库管理人员提供专家抽取规则的管理功能,抽取规则主要设定了每个项目在抽取专家时需要执行的过滤规则,这些规则包括需要排除的条件、需要包含的条件,规则与执行器的关系,规则的默认设置等信息。

系统支持专家抽取规的自定义,比如:

n专家信息过滤器(姓名、身份证、状态、类别、职称、年龄);

n专家单位过滤器(指定单位的专家不得参与评审);

行业/专业过滤器(指定行业/专业的专家);

n职称过滤器(指定职称的专家)

抽取规则需要根据项目的情况,组合多个规则使用,并可设置规则的优先级。

2.专家抽取设置

用户发起的在线专家抽取,申请抽取专家时,需要录入评审会议相关信息,包括时间、地点、评审项目类型等。并可设置抽取的规则要求,包括专家的专业、数量、职称、是否有回避条件等。

每个项目单次评审只能申请一次专家抽取,不允许申请多批评审专家。

在正式抽取专家前,可执行预抽,检查抽取的结果是否满足项目需要。

如果当前抽取规则的预抽结果无法满足项目抽取要求时,需要支持专家库使用人员修改抽取规则,使用类似专业或条件的专家来补充不能满足的专家数量。

3.专家随机抽取

专家抽取采用预设规则后由系统服务依据规则随机抽取的方式执行专家抽取,专家抽取的过程无需人工参与,也不允许人工干预,抽取的过程依据设置好的规则执行,根据规则过滤后在符合要求专家中随机抽取出所需要的专家数量。

在出现专家请假或专家规则范围内无法满足项目抽取申请时需要支持补抽操作,补抽前允许调整补抽规则,如行业和抽取数量。

4.专家通知

通过手机短信将参与的评审活动信息发送至专家注册登记中设置的手机,短信内容只包含评审活动的时间和地点。

在专家确认参与评审活动后,评审活动未开始前,专家可通过网络或电话的形式申请请假,请假成功后系统需要自动执行补抽,并自动通知和确定缺少的专家。

5.专家抽取结果

确定出席的专家专家后,可进行抽取结果管理。

点击“安排评审专家”栏目,页面信息为已确认出席会议的专家信息。

n“是否专家组长”选择框,点击可选择专家组长。

n“移除”链接,点击可移除当前的专家。

n“重置密码”,点击可重置当前专家账号密码。默认重置密码为“”。

n“保存”按钮,点击可保存创建的会议信息。

2.8.3专家考核

1.评价规则设置

系统支持设定不同类型的专家评价表格,比如项目评审类的、咨询服务类等。

评价指标采用分级管理模式,即可继续添加下一级指标,添加指标项时,需录入指标名称,可录入最高分数、默认分数、指标描述等。同时可对指标的评价选项进行设置,比如优良中差,并设定每个选项的分数和描述。

2.专家评价

评价用户登陆后,即可显示可评价专家的会议列表。对具体的会议中的专家展开评价打分。

3.专家视图

能够将专家的服务轨迹、考核评价等相关的记录和痕迹进行汇总和展现,形成专家完整的档案。

3.业务梳理子系统要求

根据业务的发展与规划,业务关系梳理也更加规范明确,已经形成以“业务域、业务主线、业务事项”三级层次管理,通过这样三级的层次结构分解,能有效对局委业务的梳理与指导。

根据业务规范,项目单位需要对本单位的业务域进行梳理,列出本单位所具有的业务域及所有的IT资产信息,对应每一项业务域,需要梳理出该业务域中所包含的业务主线,每一项业务主线可能对应着一个或多个业务事项,不同的业务事项需要有对应的信息系统进行支撑,而项目单位的每项IT资产又是通过与一个或多个业务信息系统进行绑定来体现IT资产对于信息系统的支撑关系。根据业务梳理表及IT资产信息及各系统的建设完成情况,管理系统提供项目单位业务全景视图、单位信息化覆盖视图及IT支撑覆盖视图查看页面,通过该类业务数据的统计及分析,展示项目单位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及IT资产的覆盖情况。

3.1业务职能管理

部门对编办下发的业务职能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并可支持相关证明材料的上传,包括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其他文件等。

在添加职能时,需要根据部门进行划分。

3.2业务梳理

支持按年度进行业务梳理填报,分别列出单位历年的业务梳理成果,可按年份、状态进行查询。

在新一年的业务梳理时,可直接沿用上一年度的业务梳理成果,提升填报效率。

年度业务梳理,将按业务域-业务主线-业务事项进行拆分。

3.3业务梳理审核流程

系统将根据设定的流程规则,对建设单位提交的业务梳理结果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可退回申报单位进行修改。

只有业务梳理被审核通过后,建设单位才能够发起该年度的信息化申报工作。

3.4业务梳理查询

可根据年份、单位查询业务梳理详情信息,按业务事项以列表展示所关联的信息系统及功能模块信息。

4.项目立项管理子系统要求

4.1项目计划管理

4.1.1项目计划申请

建设单位从应用规划库中选择具体的一个或多个系统,纳入到项目计划中,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名称、类型、额度、资金来源、年度资金要求、建设内容、建设进度、项目绩效),项目预算构成(开发、软硬件采购、平台租赁、管理服务等)、附件材料等。

填写完成后可提交给上级单位审核,由上级单位提交给信息化主管部门。系统可设定项目计划填报和截止时间,超出时间限制将不允许操作。特殊情况,可由系统管理员额外开放上报权限。

4.1.2项目计划受理

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核,符合要求进入已受理队列,不符要求写明理由并退回,是否受理均通过短信通知单位联系人。同时系统均应有信息通知一级单位。

4.1.3项目计划审核

根据各单位的申报的立项计划,结合以往项目立项、验收及运维情况,对项目计划立项内容和额度进行调控。

经办人根据项目需求审核相关要求给出初步意见,各级审核。支持导出全部列表和批复结果,便于线下审核。支持审核结果导入。

通过审核的项目计划,将进入项目计划库,并且可发起方案申报申请。

4.2项目方案管理

通过立项计划审核后,各单位将编制并在网上上报项目建设方案,由信息化主管部门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项目概算的合理性进行多方评审;项目建设方案通过评审后,并将审核结果发送至项目申报单位。

4.2.1项目方案申报

项目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从待办事项或立项计划列表中点击纳入年度立项任务的项目,进入项目方案申报环节。立项计划环节申报信息可用于立项方案申报的,自动读取至项目方案申报环节供项目单位修改。

建设类、运维类项目按照各自信息化表单进行申报。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概算、方案、入库申请表等。

1、建设类项目方案申报

l项目基本信息:计划内/计划外、申报年份、总投资估算、项目名称、主工程类型、所属采购品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开始时间、拟验收时间、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计划等。可设置字段的限制字数。

l概算:新建类项目概算表单将包含项目管理及其他服务列表(可选择添加)、应用两部分。其中应用需要从已关联业务主线的应用规划中的应用系统列表中选择添加,每个应用所包含的概算分为三部分,包括功能模块费用(系统将自动将所选择的应用系统包含的功能模块一并加载到列表中,由申报用户录入各模块的工作量、单价后计算模块费用)、软硬件购置费(可支持按模板导入)、云平台租赁费用(云平台租赁服务则通过获取云平台的服务清单信息,由用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l方案:根据新建方案目录结构(多级),对新建方案进行结构化编辑和上传,可将整体章节内容复制粘贴到指定目录下。根据内容填写情况进行状态标记,如无内容则标记为“空”。内容编辑框内可编辑内容和格式。

2、运维类项目方案申报

l项目基本信息:申报年份、总投资估算、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开始时间、拟验收时间、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计划等。可设置字段的限制字数。

l概算:运维类项目概算表单将包含项目管理及其他服务列表(可选择添加)、添加运维资产项列表(按资产类别)、技术人员服务费列表、云平台租赁服务费用列表等内容组成,每个列表均可添加、删除、修改操作。其中资产运维项将列出该单位IT资产分类汇总清单,可勾选或全部加入列表中。云平台租赁服务则通过获取云平台的服务清单信息实现。

l方案:根据运维方案目录结构(多级),对运维方案进行结构化编辑和上传,可将整体章节内容复制粘贴到指定目录下。根据内容填写情况进行状态标记,如无内容则标记为“空”。内容编辑框内可编辑内容和格式。

4.2.2项目方案受理

该阶段系统应能通过预先设定的表单获取项目的关键指标信息,如项目金额、项目时间等,再根据这些信息通过预设流程迁移条件等手段,将项目方案发送至不同的审批环节,以实现半自动化的项目受理和审批。

主管部门经办开始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核,符合要求进入已受理队列,不符要求写明理由并退回,是否受理均通过短信通知单位联系人。同时系统均应有信息通知一级单位。

在受理和审核过程中,可查看该项目单位的年信息化覆盖率情况、业务情况、IT资产信息、历年项目等信息。

4.2.3项目方案分配和会审

支持按单位分配或项目类型分类分配,经办人根据项目申报信息分配会审机构。会审以提出意见为主,意见供后续审核参考。

4.2.4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会,定义会议属性、评审项目等信息。

专家抽取:利用专家库完成专家抽取工作。

专家评审:专家可登陆系统,按设定的评审指标对项目进行评审,录入专家个人意见。

评审过程控制:专家组长可控制评审进度,查看专家组成员评审详情。

专家组意见:专家组长汇总各专家评审意见,拟定评审组综合意见,包括是否立项、建议金额、评审意见等。

4.2.5项目方案审核

会审完成后,经办开始对项目进行审核,系统依据管理员设定项目配置规则分配到具体业务经办人待办列表中,项目审核页面提供申报单位业务全景视图、系统信息化概况、信息化资源视图,便于项目审核人员了解申报单位的业务概况、信息化支撑情况、已有信息化资源信息,便于审核人员综合考虑,给出客观审核意见。

4.2.6经办汇总评审意见

经办人根据各环节评审情况形成项目评定意见,汇总后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核。

4.2.7审核意见审批

根据项目评审信息,按照拟定模板,批量或单个生成项目审核意见,审核意见模板可定义。

审核意见进入工作流平台,走相关审批流程。

4.2.8应用系统状态关联处理

项目库中应用系统状态,预立项转为立项状态,未立项的改为初始待申报状态同时对应申报立项限制放开。

4.3方案备案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备案规则设置、备案申请、备案审核等功能需求。

4.4计划外项目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计划外项目申报、计划外项目受理、计划外项目审核、专家评审、项目立项意见审核等功能需求。

5.项目变更管理子系统需求

项目变更管理模块主要是针对已立项项目的变更情况进行统一管理,项目变更审核采取自行审核方式进行,系统中根据变更内容提示变更金额,变更审核后项目单位需要将变更修改后的建设方案按备案流程进行方案的备案。

根据项目变更填报内容导出项目变更对照表和项目变更申报表。

5.1项目变更申请

项目立项成功后,项目变更模块自动产生变更列表,单位需要变更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已立项项目,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预算信息和方案等,经一级单位核定后提交。

系统应标明原内容和现内容,变更部分和不变更部分,初步计算变更金额。

5.2项目变更受理

管理员下发任务至经办人,经办人根据填报的内容,按照受理条件进行受理审核,符合条件进入项目变更审核,不符条件写明原因退回修改。

5.3项目变更审核

支持项目变更审核流程流转,如有需要可进行多人会审。

5.4专家评审

参照项目方案管理中的专家评审章节。

5.6项目变更意见审核

变更审核完成后,由经办人根据项目变更评审信息,按照拟定模板,生成项目变更审核意见,审核意见模板可定义。

审核意见进入工作流平台,走相关审批流程。

6.项目实施管理子系统要求

对于政数局自己作为建设单位的项目,在项目立项后,组织安排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前期的招投标、实施过程监督等。

6.1项目采购

在立项项目批复后,可以对项目组织采购。采购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登记采购相关信息,方便后续项目的跟踪和信息归档。包括开标时间、代理机构、中标人、中标价、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6.2合同管理

项目单位需要在系统中登记项目所签订的合同信息,包括:合同类型(开发集成、货品购置、运维、规划、咨询服务、监理服务、测评服务、安全服务等)、合同名称、合同主体、合同金额、支付计划、合同有效期、合同扫描件等。

合同与项目、承建方、项目单位关联,为后续分析统计保留基本数据。

系统可根据支付计划向项目负责人、上级领导发起提醒消息。

6.3支付管理

项目单位需要在系统中登记合同的支付计划和实际支付情况,根据各合同的支付计划,在计划时间节点未完成支付的项目,将发起提醒。

6.4进度管理

施工单位填报项目进度情况,如周报、月报、进度完成百分比,并上传阶段成果。监理单位对项目进度进行审核。建设单位、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查看项目进度情况。

7.项目验收管理子系统要求

项目验收模块是与IT资产、业务主线、立项管理相衔接的流程化管理。

7.1验收计划申报

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后需申报验收计划,验收计划申请表单内容包括项目概要、相关附件以及审核意见等。

7.2验收申报

在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了项目单位提交的验收计划后,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建设时,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申报符合性验收或验收测评、备案等。

申报项目验收材料备案或验收同时填报所验收项目信息化资产和信息资源目录。

项目单位根据相关的安排和要求,在系统中提交项目验收的相关材料,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批复内容(审核、备案、变更中的最新版)、合同清单、采购文件、各方意见等。

7.3验收前置任务分配

项目分类定制,按照立项时新建项目和运维项目、项目规模等分类设置,不同类项目分配服务机构(测评机构),按照既定顺序分配或随机分配,管理员可调整项目分配的服务机构。

分配后能够跟踪分配工作的进展情况,完成后测评机构应能够提交测评报告等材料到系统。

主管部门验收经办人能够对测评报告、符合性检查报告的质量提出评价。

7.4IT资产核查

核查项目单位填报的IT资产表与招标书和合同内容是否大体一致,项目进入运维资产表金额应不高于建设合同金额之和。

7.5专家评审

参照项目方案管理中的专家评审章节。

7.6经办汇总评审意见

符合性检查、第三方测评和IT资产审核均符合要求,验收经办可汇总各环节评审意见,套用设定的验收意见模板,生成项目验收意见初稿,并由经办修改后提交审核。

7.7验收意见审核

验收意见在工作流平台进入审核流程,相关附件自动放在参考资料栏。

7.8项目资料归档

项目资料归档是对项目资产信息的归档,包括对IT资产入库、项目过程文档(立项审核意见、立项方案、评审后备案方案、变更方案、变更后备案方案、项目招标书、合同书、项目验收各方意见等)归档,属于项目验收的扩展内容,作为项目绩效评价提供原始信息。

8.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子系统要求

项目绩效评价标准管理:对新建项目、运维项目的绩效指标分别进行管理,包括指标名称、分类、分值、支持多层级管理。

项目单位自评:按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由建设单位进行自我评价打分。

监理单位评价:监理单位对所监理的项目按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评价打分。

主管部门评价打分: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价打分。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计算:将监理单位、主管单位评价打分按权重比例进行综合得分计算。

单位绩效评价管理:对各单位所建设的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考核计算,并对全市各建设单位进行绩效得分排名。

9.监理评价子系统要求

评价标准管理:对监理单位考核评价的指标进行管理,包括指标名称、分类、分值、支持多层级管理。

评价打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可分别对监理单位进行评价打分。

监理评价计算:对监理评价各项目评分进行汇总计算,再按年度对监理评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年度综合评分。

10.IT资产管理子系统要求

IT资产管理子系统是为各部门提供管理和维护所有电子政务项目实施产生的电子政务资产进行管理的工具,包括资产目录管理、资产登记、资产报废、资产视图等功能,具体如下:

10.1资产目录管理

管理员需要在后台维护电子政务资产目录,资产目录是一个树状数据结构,至少需要支持4级目录。

10.2资产信息登记

各部门在项目验收后,需要及时登记信息资产,在项目验收审核流程中,会根据管理要求增加对信息化资产的登记审核。

10.3资产关联信息维护

部门在登记信息化资产时,需要将资产和立项项目、招标项目、合同及资产之间关联起来,方便资产关联关系查询。

10.4资产报废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报废年限管理、报废登记等功能需求。

10.5资产视图

包括但不限于全市IT资产视图、部门IT资产视图、报废IT资产视图、过保IT资产统计、估算设备运维费用、IT资产表统计及导出、IT资产分类统计等要求。

11.项目监管分析子系统要求

11.1资金分析

资金总盘子监控:实时监控信息化项目立项资金总盘子,可输入全市调控额度,实时监控已立项项目的总金额及占比例。

立项核减监控:可按全市、按单位统计立项过程资金核减情况,包括计划申报金额、计划审批金额、预立项金额、立项金额等。

11.2变更分析

监控全市已立项项目的变更情况,变更项目数量、变更金额等,可按项目单位排名。

11.3资产分析

对各单位信息化资产的统计和分析,按使用年限、按过保、按报废等统计。

11.4年信息化覆盖率

根据业务主线划分及绑定的系统模块,按比例计算年度信息化覆盖率。

可直观展示历年信息化覆盖率的变化情况。

可从全市角度、申报单位角度进行分析,对于增长速度过快或者过慢的单位可发起提醒。

11.5采购分析

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可对全市信息化项目采购情况进行分析,

根据历年立项项目及金额,监控当前已完成采购、正在执行采购的项目及金额,所占比例。

11.6合同分析

实现按年度按类型、承建公司等形成复合式查询和统计,便于分析。对分类承建单位合同数量、金额等进行系统内排行,便于项目单位选择承建单位。

12.系统基础支撑管理子系统要求

系统基础支撑包括组织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配置参数管理、自定义表单及工作流管理等。

12.1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的范围包括相关部门组织管理机构,提供对上述组织范围的增、删、改以及查询功能。

12.2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包括新增、修改、删除、查看和查询操作。点击用户权限可以为该用户分配系统可用操作。

人员管理对系统使用的相关人员信息及其权限授权的管理。系统中人员将被指定为某类角色,并通过角色获取系统操作权限。人员管理提供增加、修改、删除系统用户的功能。

用户管理包括对申报部门用户、第3方机构用户、主管部门科室用户的管理。对于申报部门用户、第3方机构用户均可以对本部门下的子账户进行管理。

12.3角色管理

角色是具有特定权限集的人员的抽象,用户权限通过角色来实现;系统对角色进行授权,用户再通过角色关联而获得权限;角色管理提供增加、修改、删除角色定义功能,并对角色进行授权。

系统提供基础的角色管理功能,包括新增、修改、删除操作。可为具体的角色选择用户,并为具体的角色或者具体的用户分配一定的权限。

12.4权限管理

系统可对不同角色中不同岗位的应用权限进行设置,不同角色对不同应用具备不同的权限。系统提供完善的权限控制管理支持,管理员可对角色、用户、应用等分别进行授权和控制。

12.5日志管理

对所有应用模块的使用进行日志记录,并可查询、统计、打印所有或单个操作日志内容。在操作中必须严格确认操作员的权限,确保操作员不能越级、越权获取资料;在查询、统计时,操作日志的各功能要素都可作为查询条件、分类条件、排序条件或统计要素,提供灵活方便的查询方式和途径。

12.6配置参数管理

为方便系统的扩展和配置,需要对各类基础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比如项目编号规则、项目投资金额显示、信息类别显示字段个数等。

12.7自定义表单工具

支持表单可视化配置及管理,与数据库关联、表单元素配置。

12.8工作流管理

支持各项审批流程的可视化配置、调整。

13.系统集成对接要求

对接市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系统的单点登录,同时要求实现与XX市办公自动化系统、政务云平台、市数据共享平台、短信平台、市财政资产系统的数据对接。

六、交付使用要求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需求调研与设计、软件开发、安装、实施、测试及验收。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七、系统安装、测试与验收等要求

(一)安装要求

1.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所有系统及软件的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并在需要的时候配合使用单位完成整个系统的网络联调工作。若本项目采购的系统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

2.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信誉和相关实力的技术队伍。

3.投标人需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4.系统调试在系统部署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5.自系统安装部署、功能调试工作一开始,投标人需允许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系统的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二)测试要求

单项测试:单项产品安装完成后,由投标人进行产品自身性能与功能的测试。

网络联机测试:网络系统安装完成后,由投标人和使用单位对所有采购的软件产品进行联网运行,并进行相应的联机测试。

系统运行正常,均达到标书要求的功能、性能和产品技术规格中的性能要求,联机测试通过。

(三)验收要求

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系统的开发、部署、培训、上线运行,并完成项目的整体验收。

(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本项目系统须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要求进行开发与实施,所需等级保护测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方面的规定,自觉保守信息资源秘密。项目成果以及采购人为方便项目实施所提供给中标人的相关资料文档,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料、文档、数据、相关附属品均属于信息资源,中标人应保证这些信息在项目期间及项目完成后规定时间内的安全。中标人应建立并实际运行项目进展期间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以确保项目启动、实施及完成后的信息安全。

非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以上材料。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上述资料、文档、数据安全受到威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损失。

中标人要承担合同履行时所要尽的一切保密义务。中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八、售后服务要求

系统免费提供2年运行维护服务,维护期自双方签订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价格包含在总价中。在服务期间,主要维护工作是对开发的系统进行故障处理、修改应用软件错误、系统数据调整、故障处理、系统安全检查等,以适应用户具体的业务和管理需要。维护期间提供版本升级和补丁服务、系统的安装、调试等免费服务,维护期内供应商因维护软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提供系统各部分的系统操作手册和安装手册,以及项目软件安装光盘、软件源代码光盘。

在免费维护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快速调查故障原因并完成修复,直至满足项目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支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在接到技术支持要求时,应为系统使用人员提供咨询;对本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2)故障响应:在试运行期间,提供1名技术人员现场驻点服务,在软件系统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0小时内响应,由驻场维护人员立刻进行问题排查。并且在试运行结束至维护期结束期间,软件系统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

(3)定期跟踪:项目质量保证期内,每1个月不少于1次在进行现场巡检服务,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九、培训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具体的培训服务方案、协助采购人对所有系统用户进行系统操作的使用培训并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

培训授课人必须是项目开发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投标人必须为所有受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讲义等相关材料。所有的资料必须是简体中文书写。

十、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70%。

(二)项目建设完毕并终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的25%。

(三)系统验收并运行一年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的5%。

(四)达到支付条件后,中标人需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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