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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不知咨询费中的纳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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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指委托人就相关事项从咨询人员或公司获得意见或建议而支付的报酬。如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而支付咨询费,向税务师咨询相关税务问题而支付咨询费,向保险经纪人咨询相关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问题而支付咨询费等,这类专业人员或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医师、药师、化工师、教师、管理师、营销策划师、广告策划师、ISO咨询师、保险经纪人等,以及向虽没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职称,但可以提供相关信息的人员支付的信息费亦可以列入咨询费支出,咨询费可列入企业管理费用,在税前列支。咨询费一般以咨询问题产生的收益来定价。比例因时因事因人而异,高的可达50%,一般的在10%以内。

但在实务中,咨询费支出经常被滥用,已经成为虚开发票高危项目之一。如:

某市税局在发票协查中查到受票方从新疆一公司取得万元咨询费普通发票数张,并已经入账,记入管理费用的咨询费中。

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咨询费万元

贷:银行存款万元

税局质问该受票方企业负责人,万元咨询费你到底咨询的是什么?企业负责人答非所问、闪烁其词。

经查:该公司采用假发票入账、伪造银行转账流水等方式,虚构与新疆企业的咨询服务业务,虚列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

针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对其做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1倍罚款共计余万元的处理决定。

除此之外,近年来一些法院判例中有通过开具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技术咨询费,用于套现,提取公司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作为公司账外资金;也有虚构咨询事宜,先后虚开咨询费项目发票多份,开票单位收到受票方款项扣除10%左右费用后,再将资金汇入指定个人账户中;还有的单位在财务账目中编造咨询费,将其包装成合理经济业务项目支出;不少单位在接受贷款服务时,以咨询费名义向贷款方支付分解的利息支出等等。

以上各种手段虚开虚列咨询费,都会严重影响增值税进项抵扣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票虚开,在真票假业务情况下,因是真票,所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询平台,查验发票真伪无法发现虚开的问题。但需要注意的,由于目前取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趋势上升,特别是非税控机通用机打发票,出现假票较多,就连查询网站也有假的,对此,我们取得的这类发票一定要在开具单位所在地的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流向是否存在问题。

为了更好规避由咨询费带来的纳税风险,我们建议在取得咨询费发票时,首先应查询开具发票单位纳税状态是否为“非正常”,如是,该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更不要支付款项;这种情况的出现,通常是暴力虚开明显特征,一般是在设立公司2、3个月内走逃,也许开具发票几天内就来报销,可能不会出现此现象;

其次需要提供咨询服务单位提交专业资质,人员专业能力及简介,同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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