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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被国家认监委评为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的公告》(年第12号),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成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认证机构,指定业务范围为“CNCA-C13-01:玻璃产品”。

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于年建成江苏省玻璃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期为宿迁本地及周边省市的玻璃制品企业服务;并多次承担省级玻璃制品监督抽检任务,为监管部门制定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该所作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签约机构,参与承担省内建筑用安全玻璃工厂检查任务,已建成集检测、科研、咨询、检查为一体的玻璃及其制品的服务体系。

本次成为国家认监委玻璃强制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更加有利于宿迁玻璃产品认证机构进一步发挥人才、设备优势,提高检测能力,为全国玻璃强制性认证产品市场准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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