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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西安市十四五就业促进实施方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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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

市政府网站公布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文如下

西安市“十四五”就业

促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31号)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完善就业促进机制,防范化解失业风险,补齐就业服务短板,推进全市就业促进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宏观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人力资源质量大幅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万人、58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

就业质量持续提升

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环境更加舒适,劳动关系更趋和谐,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高于6.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1个百分点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下降至2.5。

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持续释放

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创业成本大幅降低,创业载体的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创业孵化能力持续提升,创新创业生态链进一步完善。建设个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上市数量达到家以上。

基础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信息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更加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稳定在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数达到2万人,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到亿元。

(一)

做大做强制造业促进就业

加快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推动19条重点产业链集群发展,培育引进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值过百亿的企业达到15家。加快推进电子信息、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食品和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新的就业增长点。围绕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国家先进稀有金属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布局产业链,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增材制造、机器人、大数据、卫星应用等新兴产业,增强就业吸引力。

(二)

强化服务业就业“蓄水池”功能

做强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软件和信息服务、会议会展等六大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做优文化旅游、现代商贸、健康养老、体育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等五大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更好地满足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做大电子商务、总部经济、人力资源与职业教育培训、法律服务、服务贸易等五大成长性服务业,加快推动新兴服务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稳步提高第三产业吸纳就业比例。

(三)

加快发展农业带动就业

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计划,做强“3+X”现代农业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备、流通、销售链条,扩大农业吸纳就业规模。做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一批乡村文化旅游重点村和旅游民宿集聚区。开展农民合作社提升行动,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农户就业。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县乡村联动发展,做好产业和就业帮扶,扩大县域就业需求,把乡镇建设成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区域中心,培育乡村就业增长极。

(四)

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

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壮大云计算、区域链、地理信息等数字产业,加快建设西安数字经济产业园、国家地理信息出口服务基地、西咸新区国家级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基地。做大做强平台企业,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促进电子商务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建设西安高新区等国家电商示范基地。加快产业数字化,支持企业建设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更多劳动者转岗提质就业。推动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

(五)

巩固提升中小企业就业

“主力军”作用

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落实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政策,推动各项扶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投放,落实普惠小微贷款等支持举措,对中小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开展以工代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倡导广大企业家强化社会责任和契约精神,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稳定就业作出更大贡献。到年,全市市场主体数达到万户。

(六)

持续优化创业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强审管联动,明确审管权责,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加强对创新人才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支持劳动者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全面激发劳动者创新创业积极性。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完善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七)

培育发展创业载体

推进秦创原创新总窗口建设,争取更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西安,推动建成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国家分子医学转化科学中心、国家超算(西安)中心。加快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推动西安地区科研平台、科研报告、科研数据、科研仪器设施、高校实验室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放,创造更多创业机会。全面升级创业服务,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到年,打造省级返乡创业园区1~2个,市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众创载体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亿元以上。

(八)

丰富创业促进活动

高质量办好西安国际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青年双创大赛等赛事,促进创业就业。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新一代乡村企业家培育行动,不断改善农村创业创新生态。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搭建人才集聚平台,清单式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大力弘扬创业风尚,培育创业精神,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对创业失败者提供就业服务、援助和社会救助。

(九)

发展灵活就业新业态

鼓励传统行业跨界融合、业态创新,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岗位。加快推动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完善劳动用工体系,引导用工单位按规定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其他民事协议,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分类管理,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统计。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体系,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十)

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

健全覆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搭建综合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施常态化就业信息服务。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举办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专场招聘系列活动,促进就业供需精准对接。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基层以及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就业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实习见习实践和技能培训,提升适应市场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能力。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开发基层就业岗位,扩大基层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领域就业空间,畅通基层成长发展通道。到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8%以上。

(十一)

促进农村劳动力

多渠道转移就业

健全劳务输出对接协调机制,持续办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活动,积极实施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加强部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沟通协调,整合就业资源,拓宽劳务市场,深化劳动力用工对接,引导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鼓励农业经营流通市场主体发展农产品网络销售,支持农村劳动力从事网约配送、直播销售等新业态。支持有意愿的脱贫人口参加技能培训,完善公益岗位帮扶体系,统筹用好以工代赈资金和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益岗位,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完善配套政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到年城镇就业占比达到67%以上。

(十二)

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采取市场引导、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退役军人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健全完善学历提升优惠政策。引导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提供定岗定单定向培训。完善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加大对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落实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费减免、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完善与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就业合作机制,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专项活动,每年服务名以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十三)

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精准帮扶

强化政府统筹的多元化就业援助机制,发挥社会化就业服务平台作用,打造本地就业援助服务品牌,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精准高效服务,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支持妇女平等就业,鼓励妇女创新创业,坚决纠正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公平就业权益。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依法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健全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和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机制,强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及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帮扶。到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到11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累计实现就业2万人。

(十四)

强化人才培养就业导向

健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联动机制,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支持市属高校“双一流”建设,鼓励市属高校与驻市高校开展结对共建,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支持市属高职院校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支持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开展“3+2”联合办学。深化产教融合,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1+X证书制度试点,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规划建设区域性产教园区。鼓励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实践基地,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比重。到年,新增劳动力接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比例达到97%。

(十五)

实施技能人才提升行动

坚持职业培训与企业转型升级、县域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相结合,着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开展“技能西安”行动,加快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和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构建多元培训载体,促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特色化发展。持续加强农民工、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职业培训,扩大职业培训的就业效果。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大赛,挖掘我市特色劳务品牌,争创省级劳务品牌。推进“互联网+”职业培训新模式,推动各行业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开展校县(区)、校企、校校(技校和高校)合作培训,规范和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促进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人才需求相匹配。“十四五”期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累计30万人次以上。

(十六)

深化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在技能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形成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企业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拓宽职业技能大赛领域,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努力构建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

(十七)

着力提升劳动者职业素养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开展劳模工匠选树培育工作,深入推进“三秦工匠”建设工程,大力培育和选树更多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加强职业素质培育,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知识、维权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年轻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敬业精神和担当意识,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讲奉献的劳动者大军。

(十八)

建设高标准人才资源市场

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服务人才流动,促进就业创业。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范围,精简优化工作流程,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开放发展。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创新监管手段,营造公平良好的就业环境。完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及时发布全市职业供需状况及预测。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强化综合性就业服务导向,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融合发展。

(十九)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实现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专业化、普惠化和一体化,建立覆盖全市、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市场化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员工招聘、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社会保险代理等服务。依托省公共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系统及“秦云就业”平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持续打造“直播带岗”就业服务品牌。

(二十)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稳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事项逐步实现全程线上办理,推行精准服务、标准服务、智慧服务、品牌服务和满意服务。加快我市智慧就业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就业服务由互联网平台向移动终端、自助平台延伸,逐步实现就业管理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加大社会保障卡在公共就业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线上线下全业务用卡。根据不同劳动者的自身条件和服务需求,构建精准识别、精准分类、专业指导的服务模式,提供个性化服务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技能培训、就业供需精准对接,强化后续跟踪服务。

(二十一)

建立就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依托全市统一的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推进劳动年龄人口就业失业实名登记全覆盖。建立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持续抓好就业常规统计,完善人力资源市场、重点企业、失业动态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个专项监测体系,健全市级就业信息资源库,开展网络大数据分析应用,监测劳动力市场变化,掌握劳动力流动趋势。完善区县(开发区)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工作预案,建立响应工作机制,积极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二十二)

加强失业风险管控

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稳步推进失业保险扩围,实现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与城乡一体化同步发展,在继续巩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成果的基础上,探索灵活就业、新型就业模式人员参保。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功能作用,建立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科学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着力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市级基金运行体制。到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

(二十三)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完善就业宏观调控手段,加强财政、投资、消费、产业等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良性互动。延续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支持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市场需求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加强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建设,不断扩大有效投资规模。加快培育扩大消费市场,大力发展新零售,培育数字消费、康养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兴消费,增强就业内生动力。

(二十四)

夯实主体责任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把就业工作摆上更加突出重要位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层层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市稳就业工作专班作用,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就业促进政策落地落实。发挥人民团体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积极性。

(二十五)

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多渠道就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统筹用好各类资金。优化适用范围和支出结构,加强绩效评估,突出结果导向,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在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十六)

开展考核激励

围绕就业目标任务,建立考核制度,加强评估监测,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适时开展就业政策执行、重点任务落实和重要指标完成情况督导检查,按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加大对就业工作先进区县(开发区)的表扬激励,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十七)

注重宣传引导

深入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广大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创业观。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就业创业,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强化舆论引导,建立重大舆情沟通和应急处置机制,消除误传误解,稳定社会预期。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党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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