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山东省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名
山东省年度公务员招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全省各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名,其中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名,市级以下机关名。报名时间为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笔试时间为年12月19日。
我省公务员招录工作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聚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走在前”重要指示要求,着力健全完善吸引人才、发现人才、聚集人才的招录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深化素质能力评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中组部新出台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突出政治标准,加大政治素质考察力度,将政治要求贯穿招录全过程。深入推进分级分类考试,市级以上、县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公共科目笔试试题;对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类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分别命制专业科目笔试试题,重点测查履职所需的基本法律素养。
二是加大基层招录力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充实县乡基层工作力量。全省共安排县级以下机关招录计划个,占全省招录计划的78.8%,定向招录退役军人名,面向政策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公务员名。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也可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当地户籍、生源或者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录。除“四级联考”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将单独组织面向基层党组织书记等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扎根基层、干事创业。
三是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破除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等限制,根据职位需求合理设置资格条件,加大对高层次应用型专业化人才招录力度,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平等竞争机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对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一视同仁。我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在符合岗位要求的前提下,可分别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职位,为各类人才搭建脱颖而出的平台。
四是突出为民服务理念。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要求,积极支持有空编单位及时补充人员。年全省计划招录人数较年增加名、增幅为19.6%,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的职位占比达90%以上,专门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录计划个。建立健全报名容缺机制,允许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将职位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容缺至年9月30日。建立更加便捷的招录机制,对首次招录中出现的空缺职位和新增的招录职位,及时组织开展二次补录,为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创造更多机会。
五是严守公平公正底线。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合作,加强考试管理、净化报考环境,全面开展雷同试卷鉴定,严厉打击考试作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安全健康的报考环境。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公务员招录笔试、面试等各环节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山东省公务员局郑重提醒: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更是成为一名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和必要条件,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考试、诚信守约,共同维护好公务员招录工作的良好秩序。
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1月1日至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