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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应急管理部问答,涉及危化品安全生产工

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到底是如何定义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我们实验室试剂柜有一些试剂危化品,执法部门要求我们依法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经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均无明确要求我们这种企业做安全评价,执法部门问我们是不是使用危化品,实验室会使用一些试剂,他们说是使用就会储存,那么请问写字楼办公企业使用酒精消毒是不是危化品储存企业。-07-21

回复:您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请结合该条款和第七条进行辨别是否适用。是否需要做现状安全评价,请查阅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具体类别。感谢留言。-07-25危化监管二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作为主要负责人,必须持证?

希望上级给出明确答复,法定代表人是否必须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简称”安全合格证“?在危化品经营许可审批中,关于法定代表人是否必须持有安全合格证的问题,虽然之前有回复,”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但还有争议。有人认为,只要总经理有安全合格证即可,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持有,甚至出现贸易企业聘请”主要负责人“现象。有人认为,法定代表人作主要负责人,必须持有安全合格证。-07-06

回复:您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所不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公司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感谢留言。-07-10危化监管二司

汽油加油站危化品经营方式属于那种方式

汽油加油站经营方式是属于“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和“仓储经营”三种。-09-14

回复:您好,按照现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其经营方式为“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近期,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我们正组织对有关配套部门规章进行修正,感谢留言。-09-18危化监管二司

作业过程突发疾病死亡的事故责任认定

您好,请问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比如在攀登有护栏的楼梯时,突发晕厥导致坠落,是否会被定性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若定性为非责任事故,是否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罚。-08-24

回复:根据现行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08-31调查评估和统计司

使用撬装CNG设备进行放空气、零散气回收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我公司在鄂尔多斯盆地开展利用撬装CNG设备进行放空气、零散气回收项目,此工艺涉及利用撬装式CNG压缩机将放空气、零散气充装进CNG管束车,以此来实现回收利用、节能减排的目的。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我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以没有相关规定为由不予受理,从而陷入了‘必须有证而又无从办证’的囧境。-05-28

回复:你好。在油气田从事放空气、零散气的压缩、回收等活动的企业,不需办理石油天然气或危险化学品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06-20危化监管二司

炭黑油

请问经营炭黑油需要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添加这一项吗?危险化学品目录没有炭黑油怎么解释炭黑油现在有没有其它的名称?-08-19

回复:您好,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版)实施指南(试行)》第五条: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在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时,应注明混合物的商品名称及其主要成分含量。炭黑油(英文简称CBO)是煤焦油高沸点馏分,主要成分一般为蒽油和沥青,符合该条危化品鉴定标准,需要在经营许可证上添加该项。感谢留言。-08-21危化监管二司

企业内部工艺安全实验室资质问题

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评估导则年1号文,对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单位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进行了相关要求。请问作为企业内部的工艺安全实验室,测试对象只限于企业内部的工艺及化学品,该实验室的资质有相关要求吗?也必须有CNAS资质吗?-08-02

回复:根据《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1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机构需要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认可实验室)资质条件和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可实验室)资质条件,并具备必要的工艺技术、工程技术、热安全和热动力学技术团队和实验能力,保证相关设备和测试方法及时得到校验和比对,保证测试数据的准确性。企业满足相关要求,且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对象只是企业内部的工艺及化学品的,可以自行开展反应风险评估工作,但不具备资质则不能对外出具评估报告。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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