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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

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年5月15日召开的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股剔除已回购3,,股后的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共计,,.84元。(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因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回购公司股份、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等事项使得股份总数发生变动,以届时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00股后的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年5月17日至登记日: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股不参与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分红的总金额=(本次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年5月24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每10股现金分红÷10股,即(1,,,-3,,)×0.6÷10=,,.84元。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84元÷1,,,股=0.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和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0]÷(1+0)=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

  七、咨询机构

  咨询   欧瑾

  -33137

  传真--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实施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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