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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罚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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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安一公司因参与投标,非法买卖#认证认证证书,被罚3万元,证果果小编根据《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号》整理了相关内容,提醒大家一定要按照规定办理有效认证证书。有认证相关问题,可联系我们。

在开展认证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中,执法人员检查招投标代理公司(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现当事人参与咸安经济开发区竹产业园路灯工程项目投标提交使用颁证机构为万通国际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颁证机构为长江国际标准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本局执法人员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上述证书,未查到当事人获得上述认证证书的相关信息。当事人涉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禁止伪造、冒用、转认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的行为。依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

取得认证证书的好处:

1、有利于投标;

2、节省企业运营成本,精简流程;

3、企业拥有国家贸易绿卡“通行证”;

4、更快吸引投资,更好支持企业发展;

5、部分体系可获得一定程度的政府资助奖励,体现企业力量;

6、增强企业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

7、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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